申請辦法 本會僅接受機構轉介(如: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、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、學校、大型醫療院所等機構),不接受個人申請。 申請者須填寫本會補助申請表、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,併同應繳交文件,以掛號寄至本會始得受理。 如申請人所提供資料不完整,將無法受理申請。申請案未獲通過者,恕不退件。 兆豐慈善基金會災害、急難救助、清貧醫療救助辦法 補助申請表 個人資料告知同意書